经济学院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

文章来源:经济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发布于: 2017-12-19  浏览: 93

经济学院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
 
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、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。为了不断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,提高实验教学质量,根据《西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》规定,并结合我院实验中心的实际情况,制定经济学院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。
实验中心工作人员一般包括实验教师、实验中心技术与管理人员、工人和实验中心管理人员。从我院实验中心目前实际情况出发,暂分为三类岗,实验中心主任岗、实验教师岗、实验中心技术维护与安全卫生岗。为了明确职责范围,充分发挥每一个岗位的积极性,加强各岗位之间的相互支持与协作,对各岗位的具体责任要求如下:
一、实验中心主任岗
1.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,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工作。
2.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,拟定实验室仪器设备申购计划和配备方案。
3.按教学大纲要求,会同有关教学人员,审定实验教学大纲、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等,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。
4.定期检查、督促实验中心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,检查、评估实验室教学质量。妥善保管本实验中心的实验开设记录、实验报告等资料,以备评估或检查。
5.结合实际情况,完善实验中心管理制度。
6.主管实验中心仪器设备、材料等物资。提高其使用效率。
7.协同学院领导和人事部门做好实验队伍的建设与管理。
8.协同保卫部门,检查、管理实验中心安全工作。
二、实验课教师岗
1.实验课教师应该在实验中心领导下完成实验的各项基本任务。
2.严格执行实验教学计划,按时到岗、保质保量的完成实验教学任务。
3.理解和掌握本课程与实验有关的教学目的、内容和要求,实验原理、方法及实验设备的配备情况,了解实验与理论教学内容的关系及作用,负责编写与完善实验指导书。
4.不断研究和改进实验教学方法,使学生明确实验目的,掌握实验原理,并在实验中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作风。
5.检查实验结果,批改实验报告,评定学生实验课成绩,认真总结,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。
6.实验过程若有异常现象,要迅速设法解决并及时向实验中心工作人员汇报。
三、实验中心技术维护与安全卫生岗
1.负责实验中心各实验设备的日常管理、日常维护及与实验相关的技术性指导工作。
2.掌握本中心实验设备的原理、性能及使用维护工作,对于仪器设备的质量状况,利用率做到心中有数,并协助实验中心主任编制实验设备的规划和购置计划。积极参实验设备的更新、改造、补充和软件安装等工作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。
3.负责本中心的技术管理,及时维修和保养,使仪器设备达到完好标准,提高设备利用率。
4.认真贯彻学校有关安全保卫制度,坚守岗位、尽心尽责,确保实验中心的财产安全。
5.认真遵守学院有关卫生管理规定,保持各实验室内卫生清洁。
6.注意检查实验中心电源、门窗等的关闭情况。
7.了解消防器材的性能,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,注意防火防盗。
8.遇到意外情况,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或相关部门报告。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